听、评课制度
推进新课程改革,课堂教学是关键,管理制度是保证。上课、听课、评课是学校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,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。通过听、评课活动,可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,便于领导发现教师教学优点及存在问题,并进行总结推广和给予指导,同时也通过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听、评课,是大家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。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提出如下具体要求:
1、听课要求:
1、听课节数
校长及主管教学副校长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,评课不少于20节,听课、评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,教导主任不少于20节。
2、听评课形式:
独立听课:学校领导可随时到班听“推门课”,教师之间独立听课,可协商进行。
具体听课、评课:校级及教研组组织的示范课、观摩课、汇报课、公开课等。
外出学习听、评课。
3、听课要求:
(1)、听课前,原则上首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程,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,情教导处协调,不能因老师听课耽误学生学习。
(2)、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,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。
(3)、听课时,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、不讲话、关闭通讯工具、无特殊情况中途不能退场,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。
(4)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并写好听课简评。
2、评课要求
1、 评课要本着互相学习,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的态度,充分很肯定好的方面,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,以便改进提高。评课既不能“一团和气”,也不能“吹毛求疵”。
2、 哪一级组织听课、评课,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。
3、 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标准的要求为指导,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,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,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,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,对学法的知道与训练等诸多方面做全面的评价,要抓住重点,说在点子上,评在要害处。
4、 评课前,执教者应先谈自己的教学设计思路与课后体会,然后评教者作深入讨论分析,并对执教者的教学改进环节,作有针对性指导。
3、听、评课纳入常规管理,与教师考评挂钩。
为了把听、评课落到实处,本项工作纳入教师奖惩制度,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者,评课时往常未发言或马虎应付的,按奖惩制度酌情扣分。
2012年9月